1. 滑雪活動屬中、高度體能消耗之休閒活動,參加本活動者,請檢視自我身心健康狀況,建議無患有醫生所禁止本運動之先天或後天疾病與症狀。如: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精神狀態不佳或情緒不穩 定.等疾病者以及孕婦較不適宜參加。
2. 搭乘纜車時依序上下,聽從工作人員及教練指導,並不在纜車上晃動、嬉戲。
3.初學滑雪應注意循序漸進,量力而行。活動期間需按指導員及雪場工作人員安排與指示從事活動。
4.在未達一定技術及程度時,切記勿擅自前往非整地區、雪場界外、樹林、陡坡和深谷滑雪,以免發生意外。
5.顧及安全考量,非經滑雪教練許可或帶領,不挑戰超過自己程度之滑道以避免造成自己或雪場其他滑雪者之危險意外事故。
6.從事滑雪活動期間,切記勿單獨行動,應結伴同行,注意雪場上之標示和警告並禁止進入關閉的滑道及區域。
7.從事滑雪活動期間,若發生身心狀態不適情況,應立即停止滑雪運動。
8.從事滑雪活動期間,若不慎摔倒,勿隨意掙扎,應儘可能迅速降低重心向後坐。避免頭部朝下及避免翻滾。
9.若發現自身或他人受傷,不任意移動傷者,應立即通知雪場救護人員協助處理。
10.使用安全且符合個人身型之滑雪器材,如有損壞故障之情形,應立即更換。
11. 活動期間,注意與他人保持一定的間距、不任意停留在雪道上,以免碰撞他人,造成個人及他人身體和財物損害。
12.參加對象無分男女老幼。但未成年孩童建議年齡需在五足歲以上,並由監護人或監護人同意之成年者 陪同參加滑雪運動及旅遊活動。五歲以下之幼童,請監護人或監護人同意之成年者務必全程於幼童身 旁照料,指導員恕不承擔幼童滑雪活動教學及照顧保護之責任。
13. 活動期間須全程配戴安全帽及參與活動前10小時內,不過量飲酒、吸毒或類似濫用藥物等不當行為,並應確保本人意識及 身體之健康。如有違反,教練及雪場指導員有權隨時禁止參與活動,並無庸負擔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14.滑雪活動場所之規範、滑雪活動場所適用之該國法律等均視為本風險聲明書之補充或一
部分,立書人應詳細閱讀、理解並遵守。
以上聲明事項,本人已詳細閱讀並充分瞭解滑雪活動之原理及其隱藏潜在恐造成個人身心傷害、嚴重症痰或死亡,甚至造成他人身體及財產上損害損失之風險性。為保障本人及他人身心安全,本人同意確實遵守。
鑒於活動本身的風險性,本人明確知スポン合同会社 委派之教練及雪場指導員不負擔雪場活動所發生之意外責任,但會盡力協助學員就醫等事宜,若有違反上開雪場安全事項,本人同意自行承擔風險及責任,不得向スポン合同会社及所委派之教練及雪場指導員究責或請求損害賠償。
就本人参與活動所造成他人之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均由本人負擔,不得向スポン合同会社及所委派之教練及雪場指導員請求損害賠償。
此致スポン合同会社
此聲明書之目的,旨在提高貴旅客對滑雪活動之認知及安心與安全。
貴旅客必須於閱讀後簽名確認;如貴旅客尚未成年,須同時請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同意。
- 退款規範:
訂金付款(訂金為總費用40%):
– 課程開始30日前(含)取消,退還總費用20%;
– 課程開始29日內取消,訂金不予退還。
全額付款:
– 課程開始30日前(含)取消,退還總費用80%;
– 課程開始15日前(含)取消,退還總費用60%;
– 課程開始14日內取消,恕不退費。
雪場關閉或不可抗力因素:
– 扣除行政作業與金流平台手續費後,退還款項95%。 - 變更規範:
– 變更預約日期視同取消後再預約,仍適用取消規範。
– 尚未開課期間如需〖變更雪場〗、〖變更預約時段(限當日時段)〗,皆可提出變更申請。 - 注意事項:
除非因雪場關閉、天災、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否則不提供全額退費。